河南省将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性规模建设

栏目:媒体报道 发布时间: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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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培养建筑产业集群

着力培育钢结构建筑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02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协调推动,强化政策激励,加大金融、财政等扶持,营造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开发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完善建设体系。

03示范带动,统筹推进

探索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发挥政府投资或主导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扶贫搬迁、滩区迁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04问题导向,创新引领

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支撑新技术、新工艺、新功能运用,探索构建新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机制日臻完善和成熟。

05质量第一,确保安全

健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推广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部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管,强化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安全。

 

试点范围,工作目标

01试点范围

重点选择新乡市、安阳市、商丘市、济源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域,明确试点企业,培育产业基地,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实践。

02总体目标

引导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引导特色地区及景区推广钢结构或混合结构住宅。

03试点推进期(2019-2020年)

培育创建省级钢结构装配式、轻钢结构等5个产业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企业;加快推进河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建设4个以上城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工程,探索实践轻钢结构农房建设,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支撑、政策激励、社会监督、产业联动的工作机制。

04巩固提升期(2021-2022年)

培育2—3家钢结构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5个以上城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和1—2个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及时研究总结形成解决困扰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三板配套、产品功能、系统集成等技术指引、导则、工法和标准。

 
要任务

01加强住宅成套关键技术研究

着力完善钢结构主体与外墙板、内墙板等部件及集成厨卫等相关部品的连接问题,积极推广应用住宅通用化产品和成套技术,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设计、制作、安装、运营、维护一体化,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

02健全住宅标准规范建设

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防火、防腐和围护墙板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编制《钢结构装配式桁架楼承板应用技术导则》《轻钢龙骨体系低层装配式农房技术导则》等符合省情、有利于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03推广BIM等技术应用

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和管控水平;强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部品部件芯片识别和二维码识别等技术应用,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

 


鼓励上下游链条联动

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链。各试点城市应加大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钢结构设计、制造施工、运营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骨干企业。

05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和设计施工一体化

健全与钢结构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06推进地区配套政策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发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小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村危房改造、黄河滩区迁建安置农房、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等采用钢结构,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轻型钢框架结构、低层冷弯薄壁钢结构等钢结构体系建设。

07建立多层面人才培训体系

多方面参与的多元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技能培训模式,加快培育一批满足发展需求的多层次专业人员,重点培养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设计类人才。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人才知识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线工人技能竞赛等工作,支持行业协会、职业院校、企业合作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实践培训。



内容来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