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三明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媒体报道 发布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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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2 09:00
                        来源: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7〕141号)和省住建厅《2019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闽建筑〔2019〕4号),我局制定了《2019年三明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2019年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三明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一、完善管理办法,推进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的通知》制定的目标任务,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出台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配合省住建厅制定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广技术成熟构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动竖向受力构件装配式。督促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施工企业建立从部品部件生产到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工程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指导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等特级、一级企业先行先试。

  二、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新型墙材、整体厨卫等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促进轻质隔墙、整体厨卫等材料、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水平。适度提高装配式混凝土构件、钢构产能,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目标任务,全市各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000万元。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梅列区4000万元、三元区2500万元、永安市、沙县各1000万元、尤溪、大田、泰宁县各500万元(市本级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按项目所在地统计)。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当先开工建设。

  三、提升装配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鼓励施工企业总结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研究叠合板和墙板接缝连接技术,特别是节点灌浆质量管控技术,引导企业编制工法。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导设计单位和生产基地横向沟通,建立并逐步完善通用部品部件系列,推进BIM技术在设计、施工、运维、监管、计价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着力培育有实力的能够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的龙头骨干企业。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本市有经验的专技人员申报进入省级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组织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省住建厅的相关教育培训。研究建立本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前期事宜,支持装配式施工、构件生产企业参加全国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五、坚持示范引领,提升社会认知度。利用电视、网站、报纸、观摩会等渠道,加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龙头企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